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供稿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9月19日 01: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供稿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行政区域鞍山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9日 01:31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彦松
项目联系电话18041205583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2-5538021
代理机构名称无无无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148栋1-2层S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41205583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供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要求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在政治安全和导向正确上具有强大优势,新闻供稿产品播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如通稿新闻线路、国际特稿、新闻图片通稿、图表漫画专线、短视频专线、新媒体专线等,以保障鞍山市、县媒体及官方新媒体使用需求,如鞍山日报、鞍山广播电视台,鞍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所属新媒体号,鞍山云、澄好办、台安融媒、秀岫岩等客户端APP以及海城市融媒体中心、台安县融媒体中心、岫岩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鞍山市本级及各城区、开发区新媒体公众号。供稿以卫星方式或以互联网传输方式供稿,确保系统安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先后两次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两次公告响应期内,均仅有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一家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经专家论证,两次采购文件无不合理、排他性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党委宣传专项供稿服务,政治性要求高。依据辽财采〔2014〕526 号《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令第 74 号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竞争性磋商后仅有一家响应,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9-18 2026-09-24(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张宇、张立国、王博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武海波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联系电话:0412-55380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韩华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8号

联系电话:0412-22198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