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9月23日 11: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知识产权法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济南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11:46 |
| 预算金额 | ¥1863223.53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孟经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53121970 |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1-892574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舜城商务中心4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53121970 |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拟对 知识产权法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知识产权法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二、采购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采购预算(元):1,863,223.53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知识产权法庭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济南知识产权法庭于2021年起在济南市市中区纬二路66号开展业务、正常办公,配套办公条件及业务功能分区完善,更换办公地点将产生装修、搬运、修缮等多项费用成本。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质效,保证公共服务的一致性,本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经论证,济南政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济南市市中区纬二路66号房屋满足采购需求且具备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六、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济南政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5号楼1301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孙恒修、张玮弘、陈秀花
九、公示期:2026年09月24日—2026年10月08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257417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号
监管部门:
联系人:济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31-51703997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经理
联系电话:15553121970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城商务中心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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