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常维护费-空调节能改造系统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9月25日 15: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日常维护费-空调节能改造系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5日 15:30 |
| 预算金额 | ¥10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56700000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567000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培训)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日常维护费-空调节能改造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日常维护费-空调节能改造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号楼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2017年开始招标及实施,今年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服务期限内(整个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期为十年),根据《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整个项目实施的统一性、延续性、节约性,现拟由2017年至今的服务实施单位“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本次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号楼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2017年开始招标及实施,今年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服务期限内(整个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期为十年),根据《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整个项目实施的统一性、延续性、节约性,现拟由2017年至今的服务实施单位“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本次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01-134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24日 至 2026年10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李西江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
联系电话: 021-5670000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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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论证意见.pdf (60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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