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9月28日 16: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河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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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清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清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16:20 |
| 预算金额 | ¥6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晓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9-8166195 | ||
| 采购单位 | 清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河县珠江街1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9-81661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邢台宁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 邢台市 桥东区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开元生活广场C座71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9-3666861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清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清河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6年10月上旬拟租赁办公用房一处,该用房位置在县城主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不少于5500平方米, 单层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单门独院、独立办公、交通便利,安全可靠,该用房具有独立餐厅,水、暖、电、电话、网络、安防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适合特殊工作性质各种功能科室改造,节约资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63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经采购人前期市场考察,清河县县城主城区范围内仅一处场地满足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5500平方米,单层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单门独院、独立办公、交通便利,安全可靠,该用房具有独立餐厅,水、暖、电、电话、网络、安防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适合特殊工作性质各种功能科室改造,节约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唯一供应商(清河县卓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 清河县卓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三羊街南侧、渤海路西侧 |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王晓清
联系地址:清河县珠江街16号
联系电话:0319-816619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马俊兵
联系地址: 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
联系电话: 0319-8165993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王亮
联系地址: 河北省 邢台市 桥东区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开元生活广场C座712室
联系电话: 0319-3666861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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