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心医院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公示
2026年09月29日 16: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16:44 |
| 预算金额 | ¥162.19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9-82552833 |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华市人民东路36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9-825528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金华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
标的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2189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包括线路勘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包括因施工引起的相关修复)、监检、检测、验收、全过程管理及服务、质保期的维保等全部内容(项目实施范围为从指定燃气接入点至项目指定用气点并连接至用气设备),并确保最终通气,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62189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已公开招标三次,均家数不足而废标,共1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根据87号令改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浙江金华颢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2501号、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宾虹西路314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张尔心
联系电话:0579-82552833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人民东路36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东辅楼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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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院区燃气项目转单一来源论证材料.pdf (76.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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