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采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2026年09月30日 10: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采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 10:33 |
| 预算金额 | ¥1495.37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65148981 | ||
| 采购单位 | 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观山湖公安分局(世纪城福兴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651489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阳市本级审核机构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
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采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采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4953658.4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采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4953658.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拟向供应商贵阳观投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租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59号,理由为:
1、本次采购的业务用房为独栋双电梯至少五层,其中第一层面积不低于1645m,层高不低于5m的精装现房,且需配备公安业务开展的设备、家具、电器、机房、中央空调、新风系统以及业务系统,医疗用水处理排放系统、应急 UPS 系统、应急发电机等,各功能区域设置具有特殊性。
2、经前期的需求调查,观山湖区域没有满足公安业务该需求的精装现房,目前正在使用的业务用房, 已投入的相关硬件设施设备、应用业务系统均能满足公安业务需求。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之规定,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所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阳观投控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西路15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
联系电话:13765148981
联系地址:观山湖公安分局(世纪城福兴路2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旷颖
联系电话:0851-85806835
联系地址:观山湖区金阳行政中心二期C区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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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法制).jpg (28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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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汇总(法制).jpg (548.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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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表1(法制).jpg (54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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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表2(法制).jpg (498.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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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表3(法制).jpg (550.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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