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公安局关于视频侦查作战平台维护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10月01日 17: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视频侦查作战平台维护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玉环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01日 17:18 |
| 预算金额 | ¥2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67667977 | ||
| 采购单位 | 玉环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南路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676679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玉环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视频侦查作战平台维护服务
标的名称:视频侦查作战平台维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视频侦查作战平台是浙江立元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并维护,并且该平台在台州市统一使用。玉环市公安局视频侦查作战平台为分平台,2025年-2026年即将服务到期,现需要维护服务继续购买。为了节省费用、以及数据的一致性、安全性、延续性等要求,申请对浙江立元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规定:“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同时,《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为了与原设备的配套性和一致性,做到节约资金、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特申请对浙江立元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立元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88号立元大厦2006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30日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环市公安局
联 系 人:丁国盛
联系电话:13967667977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南路5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李主任
监管部门电话:0576-87250185
传 真:
地 址:玉环市广陵路130号财政大楼5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表视频侦查作战平台维护服务.pdf (979.5 KB)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