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2026-2027年办公用房的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10月20日 16: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租赁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2026-2027年办公用房的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16:54 |
| 预算金额 | ¥88.52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1-85588627 | ||
| 采购单位 | 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观山湖区创新东路贵阳北站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122720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功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10层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51-85588627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租赁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2026-2027年办公用房的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租赁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2026-2027年办公用房的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8522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2026-2027年办公用房的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8522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避免财政资金浪费,降低二次投入成本
我单位现租赁的场地位于贵阳市火车北站西广场南侧公交车出入口旁办公楼2层作为办公用房,属于贵阳观山湖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的资产。我单位自2017入驻该场地以来,结合自身履职及办公服务需要,累计投入约60多万元财政资金,其中房屋装修28.8万元、固定家具购置8.6万元、专用办公设备配备22.3万元,包含定制办公柜约120平方米、隔断200平方米、定制橱柜30平方米、固定台面18平方米、固定前台接待台1个、固定展示墙5面、会议室投影设备1套、党员活动室投影设备1套、监控设备等,均为贴合该场地尺寸、布局定制,无法迁移、无法重复利用,若更换办公地点,该部分投入将全部形成直接经济损失,造成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同时,另行租赁新办公地点,还需额外投入约150万元用于新址重新设计、装修施工、网络系统迁移、办公设备调试、环境布置等,其中包含新址重新设计费用约2万元、重新装修施工费用约145万元、办公室搬迁费用1.5万元。且会产生临时办公过渡等附加成本,形成二次财政投入,不符合财政资金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
(二)保障政务服务连续性,避免影响企业办事
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现办公地点已投入使用多年,主要主要负责贵阳北站站区的综合协调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统筹协调贵阳北站区域,包括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应急处突等工作;二是负责招商引资和服务保障,配合开展粤桂黔滇川高铁经济带区域经济合作;三是打造高铁样板服务,优化旅客出行环境。经过长期运行,中心已在该地点形成稳定、成熟、高效的政务服务,各项服务流程、办事规范已趋于完善。同时,该办公地点地处贵阳北站核心区域内,辖区内重点企业及相关办事人员已普遍熟知并习惯该办事地点、服务流程与办公环境,形成了稳定的公共服务预期和办事习惯。若实施搬迁,预计将导致招商引资和服务保障业务中断1个月以上,打乱正常运营节奏,不利于贵阳北站辖区的管理。
(三)现办公地点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项目特殊需求
现办公地点是经我单位长期实践、反复筛选确定的,是贵阳北站区域范围内唯一能完全满足中心办公与对外服务双重功能需求的场所。该地点地处贵阳北站核心区,区位优势显著,便于中心对贵阳北站的综合协调管理和服务保障,契合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其内部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如办公区、接待区、会议区等)均经过科学规划,完全匹配中心日常办公、对外服务的实际需求,且现有装修、设备已能满足正常办公使用,无需额外大规模改造。综合来看,该办公地点的区位条件、空间布局、功能设置及现有投入。
(四)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此外,本项目作为公共服务项目,具有保障政务服务连续性、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具备对贵阳北站站区综合协调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的特殊要求,符合《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黔财采〔2024〕17号)第二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要求,具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条件。
综上,论证专家一致认为,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以保障公共服务的稳定性、持续性及节约财政资金。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阳观山湖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8号观投大厦11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万旭
联系电话:13312272070
联系地址:观山湖区创新东路贵阳北站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经济建设科
联系电话:0851-84118910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地质科技园3号楼8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李秋
联系电话:0851-85588627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10层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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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资料2026.10.20.pdf (7.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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