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大学生创业园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10月21日 14: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海大学生创业园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行政区域 | 镇海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14:02 |
| 预算金额 | ¥30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8928716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镇海大学生创业园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含项目预算金额)
拟采购镇海大学生创业园场地租赁服务1项,用于镇海大学生创业园原瀚轩大厦园区存量企业整体搬迁及大学生创业园持续运营。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6万元/3年,年租金最高限价为102万元。
租赁期限:3 年,自成交人装修完成将房屋移交给采购人之日起算。
四、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1、采购清单
标项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一 | 镇海大学生创业园场地租赁服务 | 房屋租赁服务 | C21020000 | 项 | 1 |
2、服务需求
2.1项目背景
镇海大学生创业园瀚轩大厦园区原租赁合同已于2026年7月27日届满且无法续租。为保障原瀚轩大厦园区存量企业正常经营,确保企业搬迁、创业孵化服务、公共服务及园区日常运营平稳衔接,需租赁新的场地用于瀚轩大厦园区整体搬迁和大学生创业园持续运营。
2.2 租赁场地功能性需求
(1)场地位置与交通条件。租赁场地应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范围内、镇海新城核心区域,具备良好的公共交通可达性和成熟的商业、生活配套,便于入驻企业员工通勤、客户来访、商务往来及园区公共服务开展。
(2)场地规模与空间条件。租赁场地建筑面积约4950平方米,其中可实际使用面积约2950平方米,能够满足原瀚轩大厦园区存量企业整体搬迁及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孵化、公共服务、路演培训、会议洽谈、企业展示等复合功能需要。场地应产权清晰或具有合法出租授权,空间规整、布局完整,具备分割为独立办公单元和配置共享公共空间的条件。
(3)建筑与配套条件。场地建筑结构安全,消防、电力、给排水、暖通、网络通信、电梯及无障碍等基础条件应满足办公孵化和日常运营需要。场地应在交付前完成与大学生创业园使用功能相适应的软硬装修、基础配套及必要的设施完善,达到可直接投入使用的交付条件。
(4)物业与环境条件。场地周边环境应安全、整洁,适宜办公和创业孵化使用;应具备保洁、安保巡逻、设施维护、垃圾清运等物业服务条件,并具备满足园区日常使用需要的停车及公共配套条件。
2.3 履约保障
(1)供应商应确保租赁期间场地正常使用,不得因产权纠纷、债务纠纷、第三方权利主张或其他可归责于供应商的原因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
(2)租赁期间,场地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的维修、保养和协调处理,由供应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负责。
(3)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原瀚轩大厦园区存量企业搬迁、场地交接、装修交付、物业衔接及后续运营保障工作。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项目具有持续性、紧迫性和公共服务特殊需求
镇海大学生创业园成立于2009年,现运营瀚轩大厦园区和宁波银行园区两个园区。园区累计入孵创业实体617家,孵化成功率逾90%,累计带动就业5200余人,近三年在园企业年均产值超1.8亿元、年均税收超180万元,是镇海区重要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原瀚轩大厦园区租赁合同已于2026年7月27日届满且无法续租。为避免企业办公中断、孵化服务脱节及公共服务事项受影响,需尽快落实具备整体承接和交付条件的新场地。
2、林荟大厦是满足项目全部必要需求的唯一合理房源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市场调查、替代房源比选、场地平面图、面积资料、装修交付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林荟大厦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三五路1166号,能够提供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预计实际可使用面积约3000平方米的整体场地,并能够满足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孵化、公共服务、路演培训、会议洽谈、企业展示及日常运营等复合功能需求。
林荟大厦在区位交通、商业生活配套、空间布局、建筑及基础设施条件、物业服务、整体装修交付、企业搬迁衔接和长期稳定使用等方面,与本项目必要需求高度匹配。拟定供应商可在交付前完成与大学生创业园使用功能相适应的软硬装修及基础配套,满足园区整体搬迁、集中布局和尽快投入运营的需求。
经对镇海区范围内可出租办公楼宇、产业园载体、国有闲置房产及商业写字楼进行市场调查和比选,其他房源在整体面积、实际可使用空间、交付时效、整体装修条件、区位交通、公共配套、持续使用稳定性等一个或多个关键条件上,不能同时满足本项目必要需求,不存在合理替代房源。
3、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是提供唯一合理房源的唯一供应商
根据林荟大厦房屋权属资料,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林荟大厦的合法使用权和对外出租权,能够直接提供本项目所需房源的租赁、装修交付、物业协调及后续使用保障服务。
基于本项目客观、必要且不可降低的场地功能、交付时效、整体搬迁和持续运营需求,以及市场调查和替代房源比选结果,林荟大厦为唯一合理可行房源;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为能够提供该唯一合理房源租赁服务的唯一供应商。
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镇海大学生创业园场地租赁服务。
4、本项目已于2026年10月19日邀请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拟定供应商唯一性进行了论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本公示附件。
姓名 | 任职单位 | 职称/专业 |
王式考 | 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 |
陈一栋 | 鄞州投资创业中心 | 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 |
陈子彬 | 宁波市经济主体档案中心 | 中级工程师/电子工程 |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号
七、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异议材料应当包括提出异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具体异议事项、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提出日期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联系人及电话:祁杉0574-89287164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至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银0574-87158302
财政部门: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联系人及电话:金老师 0574-89389666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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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pdf (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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