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行山西北缘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灵丘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10月26日 15: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西省太行山西北缘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灵丘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 15:47 |
| 预算金额 | ¥244.29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53458422 |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望景路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534584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代理机构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项目名称:山西省太行山西北缘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灵丘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山西省太行山西北缘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灵丘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429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山西省太行山西北缘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灵丘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协助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管理、省级验收前期准备、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工程省级整体验收、决算审查等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4429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工作政策性、专业技术性非常强。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长期以来配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好的工作基础。该项验收工作难度高、时间紧、任务重,需综合实力强的技术服务单位来承担,为山西省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工作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2.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作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唯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在原省自然资源厅审计核算中心等7个厅属七个厅属事业单位撤并重塑性改革组建成立。根据《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晋编办字〔2020〕167号)规定:“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2025年底前,在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时,由其主管部门直接委托其所属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的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关于继续实施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的通知》(晋财综〔2025〕61号)规定:“符合晋编办字〔2020〕167号相关规定的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继续实施,实施期限至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实施单位为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太原市望景路3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程昊
联系电话:13753458422
联系地址:太原市望景路3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4123278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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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灵丘.pdf (1.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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