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国家级通讯社信息推广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10月27日 19: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国家级通讯社信息推广合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9:43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燕、徐中凤、崔婷婷、师翠婷、陈海云
项目联系电话17716905655、18099259977
采购单位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4362391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二期十四栋商业写字楼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16905655、18099259977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国家级通讯社信息推广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国家级通讯社信息推广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新华社客户端新疆频道平台信息推广服务,形式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发布,数量20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拟采购新华社客户端新疆频道平台信息推广服务。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新闻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新华社新闻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全资子公司,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同一法定代表人,其经营范围包括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的所有经营业务,是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对外开展合作的主要签约主体。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是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驻新疆的唯一分支机构,其新华社客户端新疆频道及其运营资源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南路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新华社新闻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主体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授权供应商为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代表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和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南路)。
公示期后无异议,将择期举行协商会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电话:0991-436239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罗燕、徐中凤、崔婷婷、师翠婷、陈海云

联系电话:17716905655、18099259977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二期十四栋商业写字楼8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