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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水连天山·晋昌一家亲”山西精品剧目《于成龙》走进新疆交流演出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10月29日 17:5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汾水连天山·晋昌一家亲”山西精品剧目《于成龙》走进新疆交流演出
品目

采购单位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7:59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巨红
项目联系电话13899636637
采购单位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阜康市博峰西路阜康体育馆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9955935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鑫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延安南路40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99636637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汾水连天山·晋昌一家亲”山西精品剧目《于成龙》走进新疆交流演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汾水连天山·晋昌一家亲”山西精品剧目《于成龙》走进新疆交流演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邀请曾荣获第十七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提名剧目《于成龙》山西省话剧团赴新疆开展不少于5场次的舞剧表演,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演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2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话剧《于成龙》是山西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原创精品剧目,剧目著作权、舞台演出版权、专属主创阵容、原版演员、舞美装置、剧本编排、配乐均归属供应商独家所有。剧目围绕于成龙清廉为官、勤政为民的主线打造,剧本内核、舞台调度、人物演绎具有专属唯一性,其他演出单位无法复刻原版艺术呈现效果,无同等替代方案。为保障剧目艺术完整性、原版演出品质,契合本次交流演出要求,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纯阳宫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艳

联系电话:18699559352

联系地址:阜康市博峰西路阜康体育馆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张轩

联系电话:0994-3222516

联系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博峰路87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白巨红

联系电话:13899636637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延安南路40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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