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水连天山·晋昌一家亲”山西精品剧目《于成龙》走进新疆交流演出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10月29日 17:5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汾水连天山·晋昌一家亲”山西精品剧目《于成龙》走进新疆交流演出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17:59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白巨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9636637 | ||
| 采购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康市博峰西路阜康体育馆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995593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鑫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延安南路40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99636637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汾水连天山·晋昌一家亲”山西精品剧目《于成龙》走进新疆交流演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汾水连天山·晋昌一家亲”山西精品剧目《于成龙》走进新疆交流演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邀请曾荣获第十七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提名剧目《于成龙》山西省话剧团赴新疆开展不少于5场次的舞剧表演,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演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2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话剧《于成龙》是山西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原创精品剧目,剧目著作权、舞台演出版权、专属主创阵容、原版演员、舞美装置、剧本编排、配乐均归属供应商独家所有。剧目围绕于成龙清廉为官、勤政为民的主线打造,剧本内核、舞台调度、人物演绎具有专属唯一性,其他演出单位无法复刻原版艺术呈现效果,无同等替代方案。为保障剧目艺术完整性、原版演出品质,契合本次交流演出要求,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纯阳宫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艳
联系电话:18699559352
联系地址:阜康市博峰西路阜康体育馆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张轩
联系电话:0994-3222516
联系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博峰路87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白巨红
联系电话:13899636637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延安南路40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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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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