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剧《龟兹》太原援疆专场演出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10月29日 17:5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舞剧《龟兹》太原援疆专场演出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17:59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谷静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65862462 | ||
| 采购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康市博峰西路阜康体育馆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995593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雅鑫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2栋9层9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65862462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舞剧《龟兹》太原援疆专场演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舞剧《龟兹》太原援疆专场演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文艺项目《龟兹》舞剧团队赴太原开展不少于2场次的舞剧表演,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演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1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舞剧《龟兹》为新疆与援疆省市文化交流重点文艺剧目,是自治区文艺精品剧目,该剧目由新疆新旅演艺文化有限公司组织创作完成,享有该剧在剧本、音乐等内容的全部版权,国内暂无其他供应商拥有该剧演出授权,舞剧《龟兹》属于整体性舞台艺术作品想要原汁原味完整展演,全套主创团队专属舞美道具、演员阵容缺一不可,上述演出资源全部归属新疆新旅演艺文化有限公司,其他任何单位不具备该剧目的完整演出授权,无法承接本次专场演出任务,剧目具有不可替代性。为保障剧目艺术完整性、舞台呈现原汁原味,确保演出达到既定文化传播,文艺展演要求。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疆新旅演艺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2栋9层9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艳
联系电话:18699559352
联系地址:阜康市博峰西路阜康体育馆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张轩
联系电话:0994-3222516
联系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博峰路87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谷静雯
联系电话:13565862462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2栋9层901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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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1.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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