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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武王墩一号墓出土文物2026年度保护修复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10月30日 16: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武王墩一号墓出土文物2026年度保护修复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6:23
预算金额¥505.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翠微路4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1-62823715
代理机构名称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项目名称:安徽省武王墩一号墓出土文物2026年度保护修复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别序号:

标的名称:安徽省武王墩一号墓出土文物2026年度保护修复项目一项

预算金额(元):5052000

数量:1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武王墩一号墓是经科学发掘的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结构最复杂的楚国王级墓葬,累计出土文物1万多件,主要有金属文物、漆器、竹木质文物、植物遗存、骨角质文物、纺织品等。出土文物是战国晚期楚文化的典型代表,为研究楚文化的礼仪制度、器物制作工艺等提供了基础支撑。因受到埋藏环境长期影响和人为因素影响,出土文物保存状况堪忧,亟须进行保护修复工作。
2026年度保护修复项目,拟完成466件(套)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具体包括:70件青铜器的保护修复;66件(套)漆器的现状调查与记录、分析检测、清理灭菌,开展填充加固;三重主棺的材料与病害调查、清理灭菌、粉彩加固,开展填充加固;29组有字竹简的信息留存、清洗、检测分析、脱色、脱水定型、修复和表面封护;8件器物木盖的检测分析、清洗脱盐,开展填充加固;88组果核的整理、检测分析、清理清洗和脱水定型;40件植物包的整理;162件龟甲的信息采集、检测、清洗、脱水定型和拼合粘接等保护修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52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的国家文物局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是国家级文物保护科研机构,职能包括开展考古研究和重要出土/出水文物的保护修复及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咨询与服务。该中心综合实力强,组织水下考古(国内唯一国家级水下考古国家队)、边疆考古、科技考古、跨区域重大基建考古、中外合作考古等工作,负责考古行业规范、重大考古项目评估、考古标准制定等工作。
2.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具备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编号为:11017-2016,修复范围包括:玉石器,宝石,翡翠,瓷器,铜器,金银器,铁器,其他金属器,漆器,竹木器类文物修复。该中心内设考古实验室与科技保护研究所,长期从事饱水文物保护科研和项目实施工作,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在木质文物病害分析、文物保存状况评估、有害盐分脱除、加固修复等方面,积累了大量一手数据和独家资料,是国内饱水木质文物保护技术储备最多的文物保护机构。
3.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是武王墩一号墓考古发掘单位之一,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牵头负责出土文物科技保护工作,直接参与了文物加固提取和多学科研究。承担了出土文物的现场应急处理、提取和之后的稳定性处置,熟悉并掌握出土文物的基本信息、保存状况和存在的病害等。武王墩出土文物由国家级文物保护科研机构对其开展保护修复工作实属必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砖角楼南里甲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30日 至 2026年11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823715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翠微路46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联系电话:0551-68150306

        联系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4.本级主管预算单位(如有)

        主管预算单位名称: / 

        主管预算单位联系人: / 

        主管预算单位联系电话: / 

        主管预算单位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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