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终止公告
2023年02月15日 16: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防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5日 16:20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丽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77002756 | ||
采购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防城港市防城区慈爱路1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宗彬,0770—32711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门直入5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丽艳18977002756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二.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3-J1-30002-GLGC
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和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9.3款“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经研究决定,取消原成交结果,重新对本项目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慈爱路117号
联系方式:谢宗彬,0770—3271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门直入50米
联系方式:黄丽艳18977002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丽艳
电 话: 1897700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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