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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终止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14: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4:4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祎
项目联系电话0552-3131517
采购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0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2-3131517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英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6500726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BB2025SQCGC4301-重1

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二、项目终止原因

    项目开启共6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小组评审其中4家供应商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剩余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039号

联系人:杨祎

联系方式:0552-3131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英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万达写字楼A座913室

联系人:刘雅诚、冷棠鸿

联系方式:0552-308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祎(采购人代表)、刘雅诚(项目负责人)、冷棠鸿

电 话:0552-3131517、0552-308001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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