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103团五蔡路路段交通治理项目的终止(废标)公告
2026年08月25日 19: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六师103团五蔡路路段交通治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3团综治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5日 19:43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东亮、丁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4-5615285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3团综治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第六师103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4-561708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钧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南路998号阳光康居小区46栋2-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4-561528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QZCY[2026]-001-01
采购项目名称:第六师103团五蔡路路段交通治理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接到相关供应商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提出质疑,经原评审专家复核,该质疑成立。同时,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有2家供应商工期前后响应矛盾;与此同时,有3家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属于同一品牌,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和《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三)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该项目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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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3团综治中心
地 址:第六师103团
联系方式:0994-5617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新疆钧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南路998号阳光康居小区46栋2-1号
联系方式:0994-5615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亮、丁培
电 话:0994-561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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