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霍城县城乡公用服务设施设备提升项目—霍城县净水厂及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的终止公告
2026年10月29日 16: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霍城县城乡公用服务设施设备提升项目—霍城县净水厂及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16:01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闫磊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289977129 | ||
| 采购单位 | 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9-78691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阔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路111号西桥名都商业综合楼18楼18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28997712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F2026-YL017
项目名称:霍城县城乡公用服务设施设备提升项目—霍城县净水厂及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采购清单中“中控室大屏”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应当按照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另行组织实施。原采购任务将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与分散采购内容合并发包,采购组织形式需依法予以调整。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项目编号:XJKF2026-YL017),原采购任务不再执行;调整采购需求及采购组织形式后,重新组织采购。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投标准备。
2.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99-7869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新疆阔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路111号西桥名都商业综合楼18楼1803室
联系方式:19289977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磊
电 话:1928997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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