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3月21日 14: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21日 14: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21日 09:30 至 2017年03月27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1213房间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具体见当天指示牌) | ||
预算金额 | ¥6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8376252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先生010-883762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先生010-88376252 | ||
附件: | |||
附件1 | BJGSCGGK201702 招标公告.doc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受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GSCGGK2017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762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010-883762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先生010-8837625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承担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的七处办公地点的工程维修维护、保洁以及会议服务工作。其中四处办公区共需要物业服务人员38名,三处办公区不需提供人员驻守,只提供工程维修服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物业服务期限为三年,项目执行满一年后,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达到满意标准,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不再续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物业管理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4)不允许挂靠行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1日 09:30 至 2017年03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1213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具体见当天指示牌)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有法人签字,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部核发的物业管理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截止到领取招标文件前15天内(信用查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完整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组织踏勘时间、地点:
2017年3月30日上午9:30分整,集合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10-82520518。只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参加踏勘,踏勘仅组织一次,不接受潜在投标人在非规定时间地点自行踏勘。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内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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