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区域内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区施划(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1月02日 09: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区域内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区施划(监理)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东城区公告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9: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0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4日 09:2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预算金额¥3.16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威秀
项目联系电话18310723971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老师67162911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层4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威秀18310723971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监理.doc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域内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区施划(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区域内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区施划(监理)

项目编号:2017ZCZB-2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威秀

项目联系电话:183107239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联系方式: 郭老师671629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威秀1831072397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层4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 3.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4日 09:2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4日 09:2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

 3.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