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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2018年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国家地理国情监测分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遥感影像数据采集项目数据资料获取与收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7月03日 16:3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2018年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国家地理国情监测分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遥感影像数据采集项目数据资料获取与收集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8年07月03日 16: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0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 13:3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预算金额¥447.8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钰春、杨梦雪、史秀华(业务八部)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50、890
采购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8412123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钰春、杨梦雪、史秀华(业务八部)、010-63509799-850、890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docx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2018年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国家地理国情监测分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遥感影像数据采集项目数据资料获取与收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2018年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国家地理国情监测分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遥感影像数据采集项目数据资料获取与收集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8-ZB5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钰春、杨梦雪、史秀华(业务八部)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50、8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

联系方式:010-684121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钰春、杨梦雪、史秀华(业务八部)、010-63509799-850、89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两个分包

采购内容:第一包:优于2.5米卫星影像测绘应用整合技术服务;第二包:优于1米卫星影像测绘应用整合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7.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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