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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地铁1号线工程东河段废土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091号)

2019年02月20日 20: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公〔2017〕5091号
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2019年02月20日 20: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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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地铁1号线工程东河段废土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091号
采购目录: 工程类\工程准备\土石方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建造师资格:必须为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三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资质(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证)(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5月22日 12: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27日 14:3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1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13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13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大厅三楼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解放路义和楼北侧
采购人联系人: 杨利军
采购人联系方式: 41550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4729 0004 3410 70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东河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金彩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888102
采购文件: 废土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139845 工程 1.0 地铁1号线东河段废土清运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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