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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西长安街非机动车秩序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6月24日 12: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长安街非机动车秩序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采购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西城区公告时间2019年06月24日 12: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234.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晋伟
项目联系电话66037385
采购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西城区西绒线胡同甲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段晋伟 66037385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昊森 010-83928422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长安街非机动车秩序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长安街非机动车秩序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采计X【20190604】-365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晋伟

项目联系电话:660373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城区西绒线胡同甲7号

联系方式:段晋伟 66037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昊森 010-8392842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西长安街非机动车秩序管理所需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营业执照内有所体现;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投标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但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报名经办人近一年(2018年5月-2019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2017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18年5月-2019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相关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8)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以上所提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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