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民用清洁煤炭、民用节能环保炉具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12月02日 14: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蓬莱市民用清洁煤炭、民用节能环保炉具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蓬莱市发展和改革局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02日 14: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2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蓬莱市发展和改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蓬莱市民用清洁煤炭、民用节能环保炉具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洁净型煤采购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所投洁净型煤(第一包)、兰炭(第二包)、节能环保炉具(第三包)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60.000000 |
B | 兰炭采购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所投洁净型煤(第一包)、兰炭(第二包)、节能环保炉具(第三包)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60.000000 |
C | 民用节能环保炉具采购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所投洁净型煤(第一包)、兰炭(第二包)、节能环保炉具(第三包)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150.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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