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热辐射探测仪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12月06日 17: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热辐射探测仪等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气象仪器/空间天气观测设备/电离层垂直探测仪 | ||
采购单位 | 天津城建大学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06日 17: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2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3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 六道 6 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E 座 201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2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 六道 6 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E 座 201 | ||
预算金额 | ¥34.982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0122566-828 | ||
采购单位 | 天津城建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022-230853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022-60122566-828 |
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城建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热辐射探测仪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热辐射探测仪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CZX-1912-H7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60122566-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城建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30853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022-60122566-828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热辐射探测仪等采购。
2.本项目部分设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7年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98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 六道 6 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E 座 2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份,须以现金形式支付,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 六道 6 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E 座 2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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