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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账户代理银行资格《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08月10日 14: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账户代理银行资格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其他会计服务

采购单位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佛山市公告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4: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5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7-82704332
采购单位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9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管小姐 0757-83282478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小姐 0757-82704332
附件: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及招标文件.zip

项目概况

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账户代理银行资格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粤采招【2020】-0012

项目名称: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账户代理银行资格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账户代理银行资格

1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1.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3.投标人须持有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投标人同一银行只能以一家的名义参与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1日  至 2020年08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5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以下所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供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原件核查后退回);
  2.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9楼        

联系方式:管小姐 0757-83282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            

联系方式:林小姐 0757-82704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757-8270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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