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工公寓网络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8月20日 09:3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工公寓网络改造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0日 09: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赞成湖畔居商务大厦4层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 ||
预算金额 | ¥5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650522-8039 | ||
采购单位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校区信息化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钱老师 025-84891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赞成湖畔居商务大厦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夏工 025-83650522-8039 |
项目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工公寓网络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赞成湖畔居商务大厦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2021042
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工公寓网络改造
预算金额: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工公寓网络改造
2、招标编号:Q202104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将军路校区。
5、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建筑规模:建设内容涵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两校区内教工公寓网络升级改造,共计2个楼栋。
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8、工程估算价:51万元。
9、招标内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B5栋教工公寓原有网络升级,将军路校区东区31栋教工公寓全光网络改造,在现有扁平化架构的校园网基础上,采用FTTH光纤入户设计,实现多场景和全业务的统一承载。使用无源ODN网络替代弱电间有源设备,减少有源设备和弱电间数量,降低弱电间的安全隐患。通过光网络提供比传统网络更高的可靠性,最大程度简化日常运维、配置和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3)申请人须提供对资格审查必要条件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为:(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b)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c)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d)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b.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e.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f.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e)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4)申请人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弱电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盖章页、金额页、内容关键页,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至 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赞成湖畔居商务大厦4层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现场核验),携带招标文件费现金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2.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未按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或未按资审文件的签字密封要求或未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资审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3.资格审查文件须单独密封,份数为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要求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不再受理,将被认为已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5.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不予退还;
6.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资格审查文件与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校区信息化处
联系方式:钱老师 025-8489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赞成湖畔居商务大厦4层
联系方式:夏工 025-83650522-8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 025-83650522-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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