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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1年09月29日 15: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苏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5: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9日至2021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0:01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9)
预算金额¥1098.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昊丽
项目联系电话0512-66603608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暂时无对应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昊丽
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暂时无对应信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12-66600177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2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JC2021-Y-G-011-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零玖拾捌万肆仟元整(¥10984000.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本部及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保洁、综合安保、工程维修保养、餐饮服务、楼层接待、会议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其中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本部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大楼总体建筑面积约16500㎡(地上8层,地下1层),最低人员配置69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位于阳澄湖大道,大楼总体建筑面积约4000㎡(地上3层,地下0层),最低人员配置21人。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书面通知的入场时间起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92920211012??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10209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了尽快推进本项目,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全称: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

联系方式:0512-66603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512-66605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慧椒

电话:0512-666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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