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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区属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6月13日 18: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区属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8: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征集文件(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1:0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
预算金额¥8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磊
项目联系电话15999102552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468400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99102552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区属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征集文件(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2)Z-22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区属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9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区属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公务用车维修、保养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或在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完成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提供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或备案证明材料),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2022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征集文件(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征集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应提供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1:0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公开征集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5、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91-4684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楼1503室

联系方式:15999102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磊

电 话:159991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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