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喀什经济开发区2022年全过程跟踪审计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7月05日 12:1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什经济开发区2022年全过程跟踪审计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喀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喀什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5日 12: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隆汉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76939172 | ||
采购单位 | 喀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超 0998-25758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润丰源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市中亚商贸城11号楼二楼S-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隆汉辉 15276939172 |
项目概况
喀什经济开发区2022年全过程跟踪审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JKFQZFCG(GK)2022-010
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2022年全过程跟踪审计
预算金额:1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2022年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40000.00
最高限价(元):10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项目控制价、建设程序、成本控制、成本结算、资金效益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跟踪审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2022年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项目控制价、建设程序、成本控制、成本结算、资金效益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跟踪审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2022年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三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10000.00
最高限价(元):44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项目控制价、建设程序、成本控制、成本结算、资金效益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跟踪审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决算、跟踪审计完成并提交完整档案资料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供应商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4日 至 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
联系方式:胡超 0998-2575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润丰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中亚商贸城11号楼二楼S-20室
联系方式:隆汉辉 15276939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隆汉辉
电 话: 1527693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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