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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07月09日 14: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朝阳市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9日 14: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15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燕都新城场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项目联系电话18204219876
采购单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朝阳市人民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1-390108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1-3711188
附件:
附件1朝阳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朝阳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11 至 2022-07-15
撰写单位: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朝阳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300-01771
项目名称:朝阳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底完成全部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由联合体单位分工完成下述工作,联合体单位应由采样单位和测试单位组成,采样单位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测试单位需具备CMA资质,测试单位为牵头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燕都新城场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 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朝阳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 0421-3901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 0421-3711188
邮箱地址: lnjyjt@sina.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24000120110100015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谕
电  话: 1820421987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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