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亘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三期)-智慧环卫管理服务运行平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8月02日 19: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三期)-智慧环卫管理服务运行平台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2日 19: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10日 每日上午:11: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德汇万达C1栋1209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23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开标四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婧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09947381 | ||
采购单位 | 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康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995569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亘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德汇万达C1栋12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09947381 |
项目概况
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三期)-智慧环卫管理服务运行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德汇万达C1栋1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XJGQ-FK-02
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三期)-智慧环卫管理服务运行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三期)-智慧环卫管理服务运行平台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贯通智慧城市一期项目后续智慧城市市政、环卫、园林的建设;立足阜康打造新疆宜居旅游门户城市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力量,将阜康市初步建成为优政善治、宜居乐业、惠民便企的数字化智能城市,形成一套适合新疆数字发展的阜康模式,发挥好试验效应,以点带面,共促发展,实现综合实力快速增强,城镇化布局持续优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1: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德汇万达C1栋1209室
方式:线下获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询截图等材料进行报名;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按要求提供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开标四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开标四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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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阜康市
联系方式:18999556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亘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德汇万达C1栋1209室
联系方式:13609947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婧
电 话:1360994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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