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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石榴籽”-春雷书包(少年儿童阅读公益书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8月05日 20: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榴籽”-春雷书包(少年儿童阅读公益书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5日 20: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903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502开标厅
预算金额¥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广文、刘菀榕
项目联系电话0991-4659594、15299966036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268915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9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4659594、15299966036

项目概况

“石榴籽”-春雷书包(少年儿童阅读公益书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9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QYZB-CG2022048

项目名称:“石榴籽”-春雷书包(少年儿童阅读公益书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000000

最高限价(元):3670000,2980000,2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石榴籽”-春雷书包(少年儿童阅读公益书包)项目(第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6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高中生版少年儿童阅读公益书一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石榴籽”-春雷书包(少年儿童阅读公益书包)项目(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初中生版少年儿童阅读公益书一批。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石榴籽”-春雷书包(少年儿童阅读公益书包)项目(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小学生版少年儿童阅读公益书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四项 批发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标项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四项 批发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3)供应商在近三年(2019年8月至今)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8日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903室

方式:线下获取,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中小企业声明函》,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300元/包(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502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502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31号

联系方式:0991-2689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903室

联系方式:0991-4659594、15299966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广文、刘菀榕

电 话:0991-4659594、1529996603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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