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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宁德市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8月12日 22: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特许经营权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蕉城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12日 22: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本项目开标厅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远程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预算金额¥23102.494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059639
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大楼12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3-295379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江先生、杨先生,0591-28059639
附件:
附件1公告附件.rar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P-00092218015159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特许经营权项目

预算金额:23102.494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102.494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为蕉城区管辖的城南镇、金涵畲族乡、洪口乡、漳湾镇、七都镇、虎贝镇、八都镇、九都镇、霍童镇、赤溪镇、石后乡、洋中镇、飞鸾镇、三都镇等14个乡镇合计新建污水处理站33座,总处理规模为2235m³/d;新建泵站5座,总处理规模为550m³/d;修建污水处理站14座,总处理规模为535m³/d;敷设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77.547千米,接户管223.97千米。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无动力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4916.68m³/d,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160650.374米,共243个污水处理设施(无动力工艺)站点。蕉城区辖石后、洪口、金涵(畲族乡)3个乡,虎贝、漳湾、七都、八都、霍童、飞鸾、三都、洋中、城南、九都、赤溪11个镇存量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等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4814m³/d,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1344983米,共345个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等工艺)站点。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到本项目运营期满之日止。其中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期为4年,运营期26年;存量资产的运营期30年。建设期根据设计文件初排工期及政府方要求时间确定,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运营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存量项目的运营期自存量资产接收之日的次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不超过30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项目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缩短),但特许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投标人或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人承担。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  至 2022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

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12日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8月19日17:00:00,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本项目开标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远程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蕉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2】128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蕉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的许经营合作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2 建设内容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33座,总处理规模为2235m³/d;新建泵站5座,总处理规模为550m³/d;修建污水处理站14座,总处理规模为535m³/d;敷设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77.547千米,接户管223.97千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表及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表详见附件一。

存量项目:本项目的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无动力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4916.68m³/d,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160650.374米,共243个污水处理设施(无动力工艺)站点。存量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等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4814m³/d,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1344983米,共345个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等工艺)站点。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表详见附件二。

2.3 投资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23102.4941万元,其中新建及改扩建项目部分静态投资规模约15818万元,存量资产部分投资规模约7284.4941万元,最终投资规模以第三方审核单位核定的金额为准,具体说明如下:

(1)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本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5818万元,工程费用为12972.46万元,费用投资为1673.84万元,基本预备费1171.7万元。

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分四期投入建设,其中一期投入2042.12万元;二期投入4119.53万元;三期投入 5066.74万元;四期投入4589.61万元。

本项目分四期投入建设,其中金涵水库、官昌水库水源地上游主要村庄作为第一期,主要涉及的乡镇有石后乡和洋中镇;霍童溪流域及金涵水库、官昌水库水源地上游村庄作为第二期,主要涉及的乡镇有洋中镇、霍童镇、八都镇、九都镇 、赤溪镇、金涵乡 、七都镇;霍童溪流域周边村庄作为第三期,主要涉及的乡镇有霍童镇、八都镇、虎贝镇、赤溪镇和漳湾镇;其余乡镇作为第四期,主要涉及的乡镇有金涵畲族乡、七都镇、飞鸾镇、三都镇。

表1-1工期分期明细表

建设分期

乡镇

村庄名称

村庄个数

建设工程费用

(万元)

其他费用

(万元)

预备费用

(万元)

合计

(万元)

一期(金涵水库、官昌水库水源地上游村庄)

石后乡、洋中镇

陈坂村、芹后村、小岭村、光荣村、当洋村、藤村村、莲下村、上坎村、下竹洋村、林下洋村

10

1670.46

220.39

151.27

2042.12

二期(霍童溪流域及金涵水库、官昌水库水源地上游村庄)

洋中镇、霍童镇、八都镇、九都镇、赤溪镇、七都镇、金涵乡

坎下村、溪富村、溪源村、贵村村、洋岸坂村、外表村(主村、加厚自然村)、邑坂村、石桥村、黄田村、上金贝村、溪池村、红门里村、天湖村、马坂村、高墘(梨坪自然村、黄峰亭自然村)、里占、勤格村、由知村、云气村

19

3378.83

435.55

305.15

4119.53

三期(霍童溪流域周边村庄)

霍童镇、八都镇、虎贝镇、赤溪镇、漳湾镇

兴贤村、郑厝村、水际村、云淡村、猴盾村、金垂村、梅鹤村、黄家村、文峰村、下楼村、下洋村、岩柄村、炉田村、官岭村、桃源村、夏村村、雷东村

17

4157.77

533.66

375.31

5066.74

四期(其余乡镇)

金涵乡、七都镇、飞鸾镇、三都镇

濂坑村、北山村、西陂村、梅田村、下村村、上村村、城奥里(城奥街、西湖村、城奥里)、港口村、礁头村、南澳村、虾荡尾、象溪村、新塘村

13

3765.4

484.24

339.97

4589.61

总计

59

12972.46

1673.84

1171.7

15818

 

 

(2)存量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根据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结论,本项目的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为7284.4941万元(资产评估)其中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无动力工艺)总资产为3709.2519万元;存量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等工艺)总资产为3575.2422万元。最终的存量资产评估价值,以经中标人或项目公司和实施机构双方确认且报区政府同意后的金额为准,由中标人或项目公司支付给实施机构。若存量工程设施需要系统整改以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的,由中标人或项目公司负责整改,整改方案应报请实施机构书面同意后实施,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额。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为蕉城区管辖的城南镇、金涵畲族乡、洪口乡、漳湾镇、七都镇、虎贝镇、八都镇、九都镇、霍童镇、赤溪镇、石后乡、洋中镇、飞鸾镇、三都镇等14个乡镇合计新建污水处理站33座,总处理规模为2235m³/d;新建泵站5座,总处理规模为550m³/d;修建污水处理站14座,总处理规模为535m³/d;敷设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77.547千米,接户管223.97千米。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无动力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4916.68m³/d,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160650.374米,共243个污水处理设施(无动力工艺)站点。蕉城区辖石后、洪口、金涵(畲族乡)3个乡,虎贝、漳湾、七都、八都、霍童、飞鸾、三都、洋中、城南、九都、赤溪11个镇存量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等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4814m³/d,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1344983米,共345个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等工艺)站点。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准。

2.5 所处阶段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取得政府会议纪要批复。

2.6 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到本项目运营期满之日止。其中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期为4年,运营期26年;存量资产的运营期30年。建设期根据设计文件初排工期及政府方要求时间确定,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到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运营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存量项目的运营期自存量资产接收之日的次日起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不超过30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项目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缩短),但特许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

备注: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即本项目工程的建设期起始之日。

2.7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允许不组建项目公司若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住所(宁德市蕉城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项目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资质,中标社会资本方单独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设立后十(1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并负责提供满足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

2.8 资金来源本项目要求中标社会资本方需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不得为债务性资金,应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资金需求计划和建设进度足额逐步到位。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负责筹措,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建设进度按时足额到位,若组建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注入,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以保证项目的及时建设完工和运营。政府方不为本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9 质量要求

(1)公共产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宁德市等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闽建村〔2019〕2号)。

(2)公共服务: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其中直排溪流的站点,出水水质执行《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中的一级标准,出水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等选择性控制项目按 DB35/1869-2019一级标准执行。出水排入农田或林地进行消纳的站点,出水水质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水质标准,出水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等选择性控制项目不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投标人或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人须于2022年9月5日9时00分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具有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并通过福建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制作完成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大楼1205

电    话:0593-2953795

联 系 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28059639

联系人:江先生

电子邮件:szzxywyb@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

    监督部门: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大楼1205

电    话:0593-295379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大楼1205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3-2953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            

联系方式:江先生、杨先生,0591-28059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杨先生

电 话:  0591-2805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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