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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税务2022年金税四期委托邮政代开发票系统优化完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8月16日 17: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税务2022年金税四期委托邮政代开发票系统优化完善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7: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7日至2022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从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30
开标地点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朝阳家园9号楼5单元101室)
预算金额¥24.1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玲
项目联系电话1384818699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昱希 0471-5909222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10 号楼 4 单元 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海玲 13848186991

项目概况

内蒙古税务2022年金税四期委托邮政代开发票系统优化完善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从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G-2022-CG020

项目名称:内蒙古税务2022年金税四期委托邮政代开发票系统优化完善项目

预算金额:24.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蒙古税务2022年金税四期委托邮政代开发票系统优化完善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7日  至 2022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从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从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朝阳家园9号楼5单元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获取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获取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承诺函(关于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格式自拟。)

6、信用截图

7、其他资料。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应提交上述文件复印件两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联系方式:刘昱希 0471-5909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泽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朝阳家园 10 号楼 4 单元 101            

联系方式:罗海玲 13848186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玲

电 话:  1384818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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