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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子老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物业餐饮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2年09月02日 06: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子老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物业餐饮服务(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6: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09:45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预算金额¥3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
项目联系电话024-89613001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042108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9613001
附件:
附件1新城子老区政府物业公开招标文件(第二次).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城子老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物业餐饮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8-23 至 2022-08-30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新城子老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物业餐饮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城子老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物业餐饮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196
项目名称:新城子老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域物业餐饮服务(第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50,000.00
最高限价(元):3,2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时45分至2022年08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影响,请持有效的核酸检测投标,建议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 024-88042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 024-89613001
邮箱地址: 27193554@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非保证金账户)
账号: 0336210102000666667(非保证金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
电  话: 024-8961300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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