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对全市6个典型垃圾填埋场及1个危险废物处置场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布设监测点位及样品采集等方式,识别分析调查对象存在污染或潜在污染的可能性,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为准确掌握我市典型“两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建议提供技术支持。
1.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在充分收集利用己有资料基础上,以地面调查为主,根据任务需要,结合调查精度、工作目的、设备条件等,完成以下服务内容。
(1)垃圾填埋场调查
污染源调查优先采用已有污染源普查、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辅助开展实地取样检测工作。污染源调查要查明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发生源(人为污染源包括点源、线源和面源)的类型、污染物的特征和主要组成,污染物的排放方式、排放强度和空间分布,污染物接纳场所的特征(包括废水排放去向、接纳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场所及特征),水的利用情况及废水处理状况等;了解与受污染地下水有水力联系的地表水污染情况,包括主要污染物及其分布、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等。
(2)水文地质钻探
钻孔设置要求目的明确,尽量孔多用,如水样和/或岩(土)样采取、试验等,项目结束后应留作监测孔。对新打钻孔要保存相应的土样,如发现污染物质则可对土样进行及时补充分析。新建监测井建设过程要开展远程在线实时监控,并保存照片、视频等资料,以备后期抽查、审核。
(3)分析测试
承担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价样品测试工作的实验室及其承担测试指标应具有CMA或CNAS资质(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有相关资质实验室进行)。样品测试指标相关的分析测试方法、检出限以及对应的测试指标评价标准应满足相关测试要求。
(4)典型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完成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及1个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根据质量评价和污染评价结果,提出管理建议和综合整治建议,编制“两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
2.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参照《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环办便函[2022]281号)、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1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17)、《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7)67号)等。
3. 项目需提交的技术成果:按国家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报告、图件的纸质及电子材料。
(1)7个场地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
(2)《沈阳正桓固废资源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新民市大民屯经济区垃圾处理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法库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辽中区潘家堡生活卫生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新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康平县城镇垃圾综合处理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及《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
(3)其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井信息表、质控审核表等附表,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地下水污染分布图等附图,“两场”检测报告、现场记录照片等。
4. 服务时限要求
2022年底前完成沈阳正桓固废资源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新民市大民屯经济区垃圾处理厂2处垃圾填埋场以及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危废处置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专家验收。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其余4个垃圾填埋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专家验收。
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知识产权归市生态环境局所有。
(2)本项目要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的质控,并填报质控审核表。
(3)本项目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要求供应商投入优秀的团队(不少于9人),高规格高质量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完成本项目。同时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成果集成并填报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子系统。
(4)为支撑国家《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地下水测试指标需增测新污染物指标,包括全氟化合物、抗生素、烷基酚、五氟酚、多溴联苯醚、六溴环十二烷、德克隆、四溴双酚A、六氯丁二烯、双酚A或筛查发现的其他新污染物指标。
(5)本次工作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制定安全防护计划及应急预案。所有人员进场前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现场设备操作规范,按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供方应组织对施工过程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对于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它一切损害和损失,采购人均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