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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奇台县第三方专业招商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9月23日 20: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奇台县第三方专业招商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奇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3日 20: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1:30
开标地点新疆鑫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昌吉市延安南路407号恒景国际803室)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巨红
项目联系电话13899636637
采购单位奇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采购单位地址奇台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28900962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鑫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40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99636637

项目概况

奇台县第三方专业招商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JY2022-23

项目名称:奇台县第三方专业招商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奇台县第三方专业招商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我县提供专业招商引资服务,并推介符合我县发展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如精细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制药、节能环保、矿产开采及加工、食品等产业(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有关的项目不在招商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6日2022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上传供应商报名表及附件),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发至对应邮箱。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鑫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昌吉市延安南路407号恒景国际803室)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鑫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昌吉市延安南路407号恒景国际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必须上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严格按照里面内容填写)。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奇台县

联系方式:13289009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延安南路407号

联系方式:138996366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巨红

电 话:1389963663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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