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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10月13日 19: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9: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下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3日 16: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预算金额¥1111.1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释月
项目联系电话13009690616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路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587850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09690616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15131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111200

最高限价(元):11111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111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完成93个县市区(除乌鲁木齐县、库车市、巴楚县外的全疆其它全部县市区),14个地州市以及自治区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各项工作(包括危险性评估、减灾能力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防治区划),并形成报告、图、表、数据库等资料。
2、完成11个县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各项工作(包括危险性评估、减灾能力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防治区划),并形成报告、图、表、数据库等资料。
3、完成自治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培训和跟踪指导。
4、完成全疆各县市区森林、草原可燃物标准地数据完整性复核、森林可燃物大样地内业图斑划分及数据完整性复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如工作相关主管部门对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服务期限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协商再行确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受疫情影响,以上资料若投标人无法鲜章,仅需提供扫描件,纸质版资料后期补齐即可。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黑龙江路69号

联系方式:0991-5878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系方式:13009690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释月

电 话:130096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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