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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梅子镇康养旅游产业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1月28日 16: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梅子镇康养旅游产业发展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宁陕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28日 16: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29日至2023年02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4:00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29-86250354
采购单位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梅子镇子午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5-8290016
代理机构名称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世融嘉轩5号楼2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6250354

项目概况

梅子镇康养旅游产业发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3-004

项目名称:梅子镇康养旅游产业发展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子镇康养旅游产业发展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梅子镇康养旅游产业发展项目 1(处)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0 4,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子镇康养旅游产业发展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子镇康养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1月29日 2023年02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须知: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供应商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3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网上回执单、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594036485@qq.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029-86250354)确认完成缴费流程,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

4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梅子镇子午社区

联系方式:0915-829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世融嘉轩5号楼27层

联系方式:029-8625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张工

电话:029-86250354

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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