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A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2月16日 17: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济宁市任城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济宁市任城区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济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6日 17: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0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济宁市任城区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济宁凌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济宁市任城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A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济宁市任城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09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服务。 | 1 |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业务范围内需包含养老服务或护理服务等内容;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3.10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投标人可兼投两个包组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组。 | 2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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