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营口分公司热源厂3-7号水炉锅炉拆解除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5月22日 09: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营口分公司热源厂3-7号水炉锅炉拆解除垢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22日 09:4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邮箱(jsrhjlfgs@163.com)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12日 13:30 |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85.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4634306 |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洋 0431-846343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婷 0431-80546028 | ||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营口分公司热源厂3-7号水炉锅炉拆解除垢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邮箱(jsrhjlfgs@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RH20230501(CG01)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营口分公司热源厂3-7号水炉锅炉拆解除垢项目
预算金额:8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JSRH20230501(CG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营口分公司热源厂3-7号水炉锅炉拆解除垢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营口分公司热源厂3-7号水炉锅炉拆解除垢项目;
2.2项目编号:JSRH20230501(CG01);
2.3项目类别:服务类;
2.4采购内容:对营口分公司3-7号水炉水冷壁及3号、7号锅炉上级省煤器管内壁附着的碳酸钙垢及泥沙垢进行处理;
2.5采购预算:85.5万元;
2.6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7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2.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统一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且达到优质服务;
注:如若中标后,中标人须有能力为采购人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内容,并在人员、生产、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能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由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资质(锅炉安装)及锅炉化学清洗C级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资质(锅炉安装)的供应商;
3.6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注: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4.3方式: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邮箱(jsrhjlfgs@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非法人报名时提供);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
(5)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内容);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8)资质证书复印件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
联系电话:0431-80546028
联 系 人:陈婷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资质(锅炉安装)的供应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内容,并在人员、生产、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能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由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资质(锅炉安装)及锅炉化学清洗C级以上资质;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4.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资质(锅炉安装)的供应商;6.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注: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至 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邮箱(jsrhjlfgs@163.com)
方式:自行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洋 0431-84634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方式:陈婷 0431-80546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 0431-8463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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