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灵川中心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7月05日 17: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灵川中心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05日 17:3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 08:30 | ||
| 开标地点 |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 | ||
| 预算金额 | ¥152.332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静、陈宇、郭梅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8068181、17759018209 |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5号楼3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建津:152609660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胜利南街2188联创国际广场A区2#18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静、陈宇、郭梅芳:0594-8068181、17759018209 | ||
项目概况
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灵川中心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亿通招[2023]41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灵川中心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52.33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33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1-1 | 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灵川中心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1项 | 1523320 | 15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方式: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①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投标人提供的打印件(或截图)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3)投标保证金。
2、投标须知:
2.1、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2、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2.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并且投标人须带CA 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3.1、网上采购系统应使用电子 CA 证书参与投标,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注册报名并进行网上加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2、申请 CA 证书:没有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向 CA 认证机构申请 CA 证书,登录福建 省 CA 机 构 为 “ 福 建 凯 特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网 址 :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 根据流程,在线办理。CA 问题,若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瑞证通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080-999。
3.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853358、0594-2221219)。
4、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1、标书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 帐号 — 140220100960000793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5号楼3层
联系方式:林建津:15260966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胜利南街2188联创国际广场A区2#1804
联系方式:黄静、陈宇、郭梅芳:0594-8068181、17759018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静、陈宇、郭梅芳
电 话: 0594-8068181、1775901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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