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书院镇农村垃圾收集、分拣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7月13日 17: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2024年度书院镇农村垃圾收集、分拣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3日 17: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094.8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月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01897553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新府东路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581901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川公路257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01897553 |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书院镇农村垃圾收集、分拣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30711-1067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书院镇农村垃圾收集、分拣项目
预算编号: 1523-W15982
预算金额(元): 10948400元(国库资金:109484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948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3-2024年度书院镇农村垃圾收集、分拣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948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书院镇13个行政村区域内村民装修垃圾及其残渣、农业垃圾、大件垃圾、树枝等(即除农村新建和整体翻建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其残渣,村民生活垃圾,河道保洁垃圾,动迁、拆违和减量化产生的拆房垃圾,工地建筑垃圾外的所有垃圾)进行收集清运至指定垃圾临时堆放点,并按类别进行分拣。(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具体期限自2023年08月10日起至2024年08月09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
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新府东路81号
联系方式:021-58190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川公路2577号
联系方式:15801897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月芮
电 话:1580189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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