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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采购食堂食材项目二次招标(编号:SHZH-2023-04#-1)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7月19日 15: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采购食堂食材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行政区域广丰县公告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饶市广丰区梦溪嘉园7栋01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4:30
开标地点上饶市广丰区梦溪嘉园7栋01三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55326522
采购单位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饶市广丰区芦林大道金三角综合大楼附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诸先生13755326522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梦溪嘉园7栋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女士 15107933320

项目概况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采购食堂食材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饶市广丰区梦溪嘉园7栋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H-2023-04#-1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采购食堂食材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服务年限

技术需求或商务要求

SHZH-2023-04#-1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采购食堂食材项目二次招标

以实际供货量结算

2年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若采购人有续签合同需求,经过年度考核优秀者方能续签;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与下一候选人签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个体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要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声明函)

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0.2、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注:以上资格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梦溪嘉园7栋01

方式:上门购买(报名时需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核对。)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梦溪嘉园7栋01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二)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开标注意事项:禁止无关人员在开标场地聚集,开标当日只允许法定必须到场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到场人员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开标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采取分散式落座,禁止扎堆聚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芦林大道金三角综合大楼附近        

联系方式:诸先生13755326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广丰区梦溪嘉园7栋01            

联系方式:苏女士 15107933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诸先生

电 话:  137553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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