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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农业融合(林竹)产业园污水处理及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7月20日 18: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台农业融合(林竹)产业园污水处理及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永安市公告时间2023年07月20日 18: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416室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985850976
采购单位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1304357239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女士 15985850976

项目概况

闽台农业融合(林竹)产业园污水处理及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4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永招采购[2023]001号

项目名称:闽台农业融合(林竹)产业园污水处理及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闽台农业融合(林竹)产业园污水处理及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永招采购[2023]001号

2、项目地点:永安市

3、项目概况:

(1) 项目规模及内容:

①永安市沙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低碳循环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闽台农业融合(林竹)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估算投资额2512万元;

拟选址在小陶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旁,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 10 亩,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 500t/d,二期占地面积约 20 亩,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000t/d;主要建设内容为:林竹企业废水预处理站、综合工业污水处理厂及 5km 污水收集管网。

永安市沙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低碳循环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估算8104万元

主要包括小陶镇、洪田镇、曹远镇、贡川镇、大湖镇5个乡镇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改造污水处理站13座,改造1座泵站,新建污水主管DN200~DN300管径共39.275公里,接户管DN100~DN150管径共44.4公里,疏通管道6.6公里,重建污水管网559米。

(2)具体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均以最终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为准。该项目征迁、土地平整(七通一平)、林地及农转用手续办理由中标人负责办理。

(3) 项目服务范围:

①闽台农业融合(林竹)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本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 A 标准。

②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本次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 标准。

(4) 项目实施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

(5) 特许经营期限:自签订正式合同起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作期满后,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的相关约定,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方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运营期满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应按照运营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6)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即特许经营者自筹)。

(7)项目投资回报:

①项目收益来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营运收入,具体以实际产生的污水量为准,不做最低标准的相关补偿。

②由于投资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①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投标文件正本应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5.2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

①投标人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未曾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行为;

④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且没有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3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对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随身携带材料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416室),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到现场购买标书,以记名形式进行购买标书,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 300 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投标截止

202308 09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按规定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 09 日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按规定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

9、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采购人: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邮编:366000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043572397

12、代理机构: 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

邮编:366000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5985850976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银行账号:182010100100444861

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 (元/吨)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1

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

1.00

 0.80

工业

注: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 工业污水根据各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和处理成本进行收费。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限:自签订正式合同起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作期满后,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的相关约定,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方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运营期满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应按照运营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对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随身携带材料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416室

方式:在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416室),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到现场购买标书,以记名形式进行购买标书,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13043572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            

联系方式:高女士 15985850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1598585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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