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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类及治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7月21日 16: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类及治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6: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交叉口西南角光耀中心B座1705
预算金额¥88.7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王鹤
项目联系电话0951-6047077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北京西路7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868855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交叉口西南角光耀中心B座1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60470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002327

项目编号: WHHY-ZC【2023】-076

项目名称: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类及治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8872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87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2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文件》 440000.00
一标段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3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文件》 66000.00
一标段 普通诊察器械 5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文件》 175000.00
二标段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2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文件》 9200.00
二标段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2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文件》 8000.00
二标段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1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文件》 39000.00
二标段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4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文件》 106000.00
二标段 其他医疗设备 1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文件》 44000.00
数量合计: 20 预算合计: 887200.0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5)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一标段(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④一标段投标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进口/国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⑤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⑥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谢绝投标;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7-21 15:43:42 至 2023-07-28 23:59: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1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交叉口西南角光耀中心B座17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163邮箱:nxwhhy参与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关注你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 银川市北京西路713号
       联系方式: 0951-8688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交叉口西南角光耀中心B座1705
       联系方式: 0951-6047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陈文渊
       电话: 0951-868855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超、王鹤
       电话: 0951-604707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报名登记表.doc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类及治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定稿).pdf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心电类及治疗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定稿).pdf

代理机构 :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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