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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巴楚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7月24日 12: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巴楚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2: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2:00
开标地点巴楚县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7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998-5720880
采购单位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巴楚县财政大厦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990698510
代理机构名称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巴楚县园区投资开发公司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8-5720880

项目概况

巴楚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BCX(GK)2023-28号

项目名称:巴楚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500000

最高限价(元):3768848,1800000,490000,11914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小麦种子成套加工线设备和2套500吨钢板仓及附属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葡萄苗木
   数量:600000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留香瓜瓜托、新品种试验购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蔬菜苗及种子
   数量:11300000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3,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情况由中标单位和业主在合同约定);标项 1,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情况由中标单位和业主在合同约定);标项 2,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标项 4,签订合同后4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情况由中标单位和业主在合同约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4:无;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
须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5日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巴楚县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巴楚县财政大厦4楼

联系方式:19990698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巴楚县园区投资开发公司5楼

联系方式:0998-5720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998-572088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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