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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7月31日 18:2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区域周至县公告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8: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周至县北泉巷子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 14:30
开标地点周至县北泉巷子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预算金额¥4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项目联系电话18209225868
采购单位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周至县云塔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02927631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周至县北泉巷子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09225868

项目概况

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至县北泉巷子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ZZ-2023-0710

项目名称: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一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50,000.00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2(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二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50,000.00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3(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服务 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三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4(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服务 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四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场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

合同包2(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场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

合同包3(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场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

合同包4(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场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具有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自然资源部正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本项目采购期间涉及城乡规划资质到期未换证的供应商,可以参与并认定资质有效。);
8、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具有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自然资源部正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本项目采购期间涉及城乡规划资质到期未换证的供应商,可以参与并认定资质有效。);
8、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具有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自然资源部正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本项目采购期间涉及城乡规划资质到期未换证的供应商,可以参与并认定资质有效。);
8、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九峰镇等15镇18村实用性村庄规划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具有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自然资源部正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本项目采购期间涉及城乡规划资质到期未换证的供应商,可以参与并认定资质有效。);
8、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2023年08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周至县北泉巷子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周至县北泉巷子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开标地点:周至县北泉巷子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周至县云塔南路1号

联系方式:18602927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至县北泉巷子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50米

联系方式:18209225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18209225868

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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