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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通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拜城县教育系统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8月02日 20: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拜城县教育系统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食堂食材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核算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8月02日 20: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2:0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5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晓彦
项目联系电话13345367555
采购单位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核算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09978291
代理机构名称拜城县通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拜城县晨曦苑小区12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45367555

项目概况

拜城县教育系统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3日 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gkzb-2023-041

项目名称:拜城县教育系统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6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拜城县教育系统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食堂食材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学生食堂所需的米、面、油、蔬菜、副食品、调味品、鱼、禽、肉、蛋等各类食材。(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期限拟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4年7月30日。(具体时间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货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设备、仓储、运输、资金等方面);
(4)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2023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核算中心)

地 址: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17709978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拜城县通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拜城县晨曦苑小区12号商铺

联系方式:1334536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晓彦

电 话:1334536755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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